超出2023年社平工资上限
根据泰安市社保政策规定,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313元,因此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88,313元/12≈7,359元/月。但泰安市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实际执行17,284元/月,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属于地方调整后的标准。
关于17,800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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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合法缴费基数?
不是。根据政策规定,泰安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月,17,800元超出了这一标准,因此不作为合法缴费基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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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的处理方式?
超出部分(17,800-17,284=516元)不计入缴费基数,仅限职工个人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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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的影响?
若职工工资超过17,284元,需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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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工资至17,2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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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协商其他补偿方式(如绩效奖金、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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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您的工资接近或超过17,284元,建议与单位沟通调整工资结构,避免因基数超标影响社保待遇。单位需在每年7月根据最新社平工资调整缴费基数,但调整后上限仍可能低于职工实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