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报销范围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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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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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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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档: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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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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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抗排斥治疗等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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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档: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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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费用
- 慢性病门诊(如糖尿病、高血压)、门诊透析、恶性肿瘤化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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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二、其他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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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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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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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工外出急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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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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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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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档: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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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非处方药费用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甲类/乙类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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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及预防接种
- 符合规定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三、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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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需符合基本医保一档/二档/三档的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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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 :门诊需在选定社康中心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在结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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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品/项目 :如减肥药、整容项目、病历工本费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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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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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医疗单据、费用明细等材料向社保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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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深圳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具体以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