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年龄、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档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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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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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8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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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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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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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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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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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三级医院659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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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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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60%(低于在职职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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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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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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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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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处方药费限额1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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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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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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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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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三级医院659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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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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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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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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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2024年4月新政策将普通门诊单次支付限额提高至1300元,报销比例提升至80%(退休人员再增加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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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5万元部分按50%补偿,10-20万元按60%补偿,20万元以上按65%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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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集采 :通过国家及省级集采降低药品价格约53%,群众就医负担减轻50%左右
以上政策综合了昌吉市医保最新调整及常规报销规则,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