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社保基数5100元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适用于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此标准是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34号)文件确定的,并将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执行。
1. 适用范围
-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基数上下限:2024年度暂定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242元,上限为21207元。5100元位于此范围内,属于合理缴费区间。
2. 缴费基数确定依据
- 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依据山东省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在未公布最新平均工资前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此区间内选择缴费基数,最低为4242元,最高为21207元。
3. 缴费比例及计算方式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统筹账户。
- 例如,按5100元缴费基数计算,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5100 × 20% = 1020元。
4. 政策执行时间
- 2024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自2024年1月1日开始,参保单位需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申报。
- 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缴费基数标准可能调整。
5. 注意事项
- 若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缴费基数标准发生变化,已按原标准缴纳的部分可能需补缴差额。
-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但需确保在政策规定范围内。
总结
山东枣庄社保基数5100元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合理选择,符合当前政策规定。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政策,选择适合的缴费基数,确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