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青岛市社保基数规定
根据青岛市2025年社保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存在明确的上下限规定,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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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青岛市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6,346元 (即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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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下限为 3,269元 (即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
二、实际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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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但不得超过上限16,346元,低于下限3,269元的按3,269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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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为32.4%-33%,个人缴费比例为8%。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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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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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的,按60%保底。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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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全省平均工资调整,具体数值以青岛市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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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以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为缴费基数。
19,800元超出了青岛市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6,346元) ,需按照上限标准执行。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青岛市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