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的政策部署,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全面实施时间及相关调整如下:
一、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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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结算功能上线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正式生效并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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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联网与覆盖范围
截至2023年底,全国所有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实现线上备案,线下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同步完成结算。
二、地方性调整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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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新规实施时间
2025年5月1日起,乌海市医保局联合卫健委推出跨省异地就医转诊“一站式”服务,明确转诊医院审核机制并实行分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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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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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起,内蒙古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如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等)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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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与急诊抢救待遇一致,且支持在指定转诊医院“一站式”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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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扩容措施
2024年12月1日起,四川21个市(州)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纳入直接结算,同时规范备案人员范围至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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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支持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各地医保小程序)和线下(参保地经办机构)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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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同步 :各地需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确保与国家政策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确保覆盖主要地区的实施时间与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