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参保转移需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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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参保状态 :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终止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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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参保要求 :新就业单位需在接收人员入职后3个月内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二、转移流程
(一)转出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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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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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终止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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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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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参保凭证
- 原参保地医保机构将开具《参保凭证》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
(二)转入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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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转移材料
- 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收到转出地邮寄的《参保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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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手续
- 完成审核后,新参保地医保机构将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与原参保地机构联系,办理个人账户金额划转及参保关系接续。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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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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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材料 :《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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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材料 :《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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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流程需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含转出地15个工作日+转入地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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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入地未接入国家平台,需额外提供《参保凭证》。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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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转移 :若在原参保地和新就业地均参加医保,可办理停保转移,新单位直接接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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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同时满足转出地终止参保、转入地接收条件,按上述流程办理。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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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前建议通过当地医保APP或官网查询转入地是否已接入国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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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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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期间医保待遇中断期间按当地规定享受门诊、住院等报销待遇。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12333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