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群体,提供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专项及门诊慢特病等多层次保障,报销比例最高达85%,年度限额最高5500元(职工退休人员)。具体规则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居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线,签约家庭医生的报销60%,未签约报销50%,年度限额300元。2024年起取消定点签约限制,可跨区域选择基层机构就医。
- 职工医保:起付线100-300元(按医院级别累计),报销比例60%-80%(退休人员提高5%-10%),年度限额4500元(在职)/5500元(退休)。
-
“两病”门诊专项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机构购药,报销70%,无起付线。单一病种年限额300元,合并病种或使用胰岛素者限额600元。超限额后可衔接普通门诊报销。 -
门诊慢特病待遇
针对肾透析、恶性肿瘤等48种病种,报销比例与住院相近(一级机构85%起),起付线200-600元,部分病种年度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最高15万元)。 -
便捷服务措施
- 居民门诊费用在定点机构直接联网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 职工医保取消门诊定点限制,可自主选择全市医疗机构。
提示:参保人员需注意政策衔接(如“两病”与门诊慢特病不可重复享受),及时更新签约信息以优化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