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职工医保在青海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关键亮点包括:青甘两省部分区域(如酒泉与海西州)已实现医保互认免备案,住院费用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急诊抢救视同备案,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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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使用前提
甘肃参保人员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青海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长期居住人员、转诊人员享受参保地同等报销比例,未转诊的非急诊临时外出人员报销比例下浮10%。 -
区域互认政策便利
甘肃省酒泉市与青海省海西州自2023年7月起实现医保互认,两地参保职工在指定医院(如酒泉市人民医院、海西州人民医院等)住院无需备案,直接结算且不降低报销比例。 -
结算规则与限制
- 住院费用:按青海医保目录报销药品和项目,但报销比例和起付线遵循甘肃标准(如三级医院起付线3000元)。
- 门诊费用: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可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先自费后回甘肃手工报销。
- 药店购药:目前不支持跨省医保卡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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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急诊抢救无需备案即可结算,非急诊且未备案者需垫付费用后回甘肃报销。若就医医院未开通联网结算,需保留票据、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提示:建议出发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青海联网定点医院名单,并确认备案状态。青甘医保合作持续深化,未来结算便利性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