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性质和支取规则如下:
一、个人账户资金性质
社保账户分为 个人账户 和 统筹账户 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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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用于支付门诊、药店购药等小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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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 :由单位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用于支付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等,属于社会共济性质,个人无法直接支配。
二、个人账户资金支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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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无需提前支取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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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15年
若退休时未缴满15年,可以选择 退保 ,但个人账户余额将一次性支付,且无法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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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出国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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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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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保留至退休后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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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形
包括参保人移居境外、参保人因故死亡(非退休)等,个人账户资金可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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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若中断缴费,个人账户将停止计息,但账户本身不会清零,可保留至退休或符合支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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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处理 :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分开,断缴不影响其他参保人员权益,但自身无法获取统筹部分的医疗费用报销。
交了5年医保后不继续缴费,个人账户资金能否取出取决于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 ,但直接提取个人账户资金的情况非常有限,需符合上述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