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关于医保二次报销的规定,结合最新政策文件,主要规定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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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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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部分纳入二次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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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报销起付线为650元(即第一次起付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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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范围
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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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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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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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河南)对5万以内部分按50%报销,超过5万元部分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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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7万元。
三、特殊群体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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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起付线为1300元,与在职人员相同;门诊、急诊起付线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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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医疗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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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一次性”医疗费用达标,多次医疗不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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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费用需符合专项报销政策(如起付线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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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医药费明细等材料。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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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结余要求 :部分地区需当年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且地方出台二次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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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