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厦门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存在明确的上下限规定,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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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2025年1月起,职工个人缴纳社保(养老、医疗等)的基数不得超过 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该数值,则按300%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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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
最高档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 300% ,最低档为 60% ,中间可选7档(60%-100%、100%-130%、130%-160%、160%-190%、190%-220%、220%-250%)。
二、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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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 60%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该数值,则按60%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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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
2025年1月起最低档为 4433元/月 ,2024年7月起最低档为 4433元/月 ,最高档为 22164元/月 。
三、21500元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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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1500元为 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且该数值 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则可能按 300% 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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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该数值 高于300% ,则直接按 300% 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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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该数值 低于60% ,则按 60% 计算缴费基数。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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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社保基数每年调整一次,通常与全省经济数据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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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缴费基数以职工 上一年度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为依据。
建议结合2025年官方发布的 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判断21500元所属的缴费档次。若需精确计算,可参考厦门市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