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政策,福建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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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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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下限为4043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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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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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 可选择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七档,2025年1月起最低4433元/月,最高22164元/月。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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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3300-22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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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4433-22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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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3300-22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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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与职工工资一致,2025年1年起下限4212元,上限21060元。
三、计算示例(以职工月平均工资1.5倍为例)
若某职工2024年12月-2025年1月期间月平均工资为1.5倍全省平均工资(假设为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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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18000元(未超过300%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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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费 :
养老保险:18000 * 16% = 2880元
医疗保险:18000 * 6.5% = 1170元
失业保险:18000 * 0.5% = 90元
工伤保险:按单位费率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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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费 :
养老保险:18000 * 8% = 1440元
医疗保险:18000 * 2% = 36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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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金额需结合职工实际工资与全省平均工资对比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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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办理缴费基数调整。
如需精确计算,建议提供职工具体工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