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厦门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以下标准:
一、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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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准,2025年1月起为 3488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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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为基准,2025年1月起为 1744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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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每年1月调整,反映社会平均工资变化。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共7个档次,2025年1月起最低为 4433元/月 ,最高为 22164元/月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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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限(如17800元)或低于下限(如3488元),均按对应档次(上限或下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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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无法直接计算时,以全省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
四、17800元的情况分析
17800元未在官方公布的2025年缴费基数档次范围内,可能属于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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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高于上限 :若职工月均收入超过17442元,则实际按17442元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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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更高档次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200%-300%档位,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建议根据自身工资水平对照上述标准,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