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厦门市最新的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若为16800元,具体的缴费金额需根据不同的险种和缴费比例计算。以下是详细的分项说明:
1.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费率为20%,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以16800元为基数计算:
- 单位缴费金额:16800 × 16% = 2688元
- 个人缴费金额:16800 × 8% = 1344元
2.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费率根据具体政策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以一般情况为例:
- 单位缴费金额:16800 × 8% = 1344元
- 个人缴费金额:16800 × 2% = 336元
3.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率为1%,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 单位缴费金额:16800 × 0.7% = 117.6元
- 个人缴费金额:16800 × 0.3% = 50.4元
4.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通常较低,由单位全额承担:
- 工伤保险:16800 × 0.2% = 33.6元
- 生育保险:16800 × 0.5% = 84元
5. 总缴费金额
将上述各项相加,总缴费金额为:
- 单位总缴费:2688 + 1344 + 117.6 + 33.6 + 84 = 4257.2元
- 个人总缴费:1344 + 336 + 50.4 = 1730.4元
总结
以16800元为社保缴费基数时,单位和个人的总缴费金额分别为4257.2元和1730.4元。具体缴费金额可能因政策调整或单位实际选择而有所变化,建议定期关注厦门市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