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政策,福建厦门社保缴费基数16100元属于 上限标准 ,即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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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定位
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6100元 (2024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超过该数值的按300%计算,不再随个人工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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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16100元,则整个缴费年度均按16100元作为缴费基数,无需再参考个人实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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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通常与全省经济数据挂钩。例如,若2024年全省平均工资为13469元,则2025年上限为13469×300%=40407元(实际为16100元,可能因计算方式差异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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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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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方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个人缴费基数为基准,最低档按60%、最高档按30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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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同样适用60%-300%的浮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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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60%-300%七档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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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0元是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中的最高档标准,适用于工资水平较高的职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