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厦门社保缴费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为16100元时,各项社保的缴费金额如下:
一、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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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16100元(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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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16%,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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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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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6100元 × 16% = 257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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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16100元 × 8% = 12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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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上限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缴费基数。
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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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16100元(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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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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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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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6100元 × 8% = 12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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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16100元 × 2% = 32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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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下限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缴费基数。
三、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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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16100元(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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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通常为0.2%-1.9%(具体费率由单位根据行业类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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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16100元 × 0.2%-1.9% = 32.38元-295.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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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调整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或超过300%,则按相应比例调整缴费基数。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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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具体数值需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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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则以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以上计算基于2025年1-6月的缴费标准,若需全年缴费金额,需将每月金额累加。建议以厦门市社保局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