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政策,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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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不低于全省统一缴费基数下限 40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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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不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 300% 。
二、缴费比例(2025年1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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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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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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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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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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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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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0.8%(已并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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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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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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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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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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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缴金额计算(以缴费基数12500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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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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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2500元 × 16% =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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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2500元 × 0.5% = 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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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12500元 × 8% =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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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12500元 × (0.2% + 0.8%) = 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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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约 3097.5元 (四舍五入为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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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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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2500元 × 8% =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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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2500元 × 0.5% = 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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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12500元 × 2% = 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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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约 1312.5元 (四舍五入为13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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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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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金额可能因个人工资与全省平均工资的比例关系略有浮动,建议以当地社保部门核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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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选择按全省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个人月缴金额会相应提高。
以上数据综合自厦门市社保局官方文件,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