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政策,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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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不低于全省统一缴费基数下限 40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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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不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 300% 。
二、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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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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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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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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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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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0.8%(已并入医疗保险)
三、计算示例
若缴费基数为 1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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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10200元 × 8% = 8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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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10200元 × 0.5% = 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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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10200元 × 2% = 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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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10200元 × 0.2% = 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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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10200元 × 0.8% = 81.6元
合计 :约 1173元/月 (具体金额可能因四舍五入略有差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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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金额需扣除 个人账户划转部分 (约8%),即 10200元 × 8% = 816元 ,因此 净收入约为 1173元 - 816元 = 3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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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代扣代缴,单位需在每月5日前完成缴费,个人无需直接操作。
以上信息综合自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