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厦门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且存在以下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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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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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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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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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起,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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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选择
- 可选择60%-300%共7档缴费基数,按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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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缴费基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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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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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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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60%-300%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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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元基数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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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职工2024年12月平均工资为8200元,且该职工所在地区2024年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低于8200元,则实际按300%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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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300%基数仍低于8200元,则按实际工资(即8200元)缴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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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每年调整一次,以反映经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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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需以官方发布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