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厦门市养老金计发标准,社保基数为6300元时退休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视同工龄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及特区津贴组成。具体计算如下:
一、养老金组成及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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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计算公式: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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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4年为7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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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6300元(社保基数)× 缴费指数(假设为1,即按实际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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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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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7595 + 6300}{2} \times 15 \times 1% = 964.25 \text{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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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适用于1993年前参加工作但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
计算公式: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text{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times \text{视同工龄年限} \times 1.3%
$$- 示例 :若视同工龄为20年,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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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过渡性养老金} = 7595 \times 1 \times 20 \times 1.3% = 2276.3 \text{元}
$$
- 示例 :若视同工龄为20年,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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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计发月数 :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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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津贴
固定为30元/月
二、总养老金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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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96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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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2276.3元(视同工龄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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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需根据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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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老金 : $$
964.25 + 2276.3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30 = \text{每月总领取金额}
$$(注:若个人账户储存额较少,总养老金可能低于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之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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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指数 :实际计算中需使用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与缴费基数的比值(如0.6表示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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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调整 :2025年厦门市对202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3%的调整,但此调整不改变计算公式,仅影响基础养老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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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月数表 :根据退休年龄不同,计发月数有所差异,需参照官方表格
建议办理退休手续前,通过厦门社保网或官方计算器获取精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