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元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政策,引产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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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费用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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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上(含3个月)至7个月流产/引产:每人次报销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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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下流产:每人次报销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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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外孕:每人次报销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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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覆盖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再乘以相应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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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以上流产/引产 :乘以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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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 :乘以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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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 :乘以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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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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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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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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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个人自付比例约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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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如检查费)可报销70%-90%,封顶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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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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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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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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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费用
- 无痛人流术前检查费用可报销,但手术本身不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操作需以社保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