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医保转移到其他城市的流程,需根据参保类型(养老和医疗)分别办理,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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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缴费凭证
在上海地区社保局(如浦东社保局)用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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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基本养老参保凭证》至外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后新机构会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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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转移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原参保地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并通知申请人。
二、医疗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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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转移联系函
在新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医疗关系转移,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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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材料
携带《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联系函》、身份证及原参保地医保卡或社保卡至上海医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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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接续手续
上海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新参保地医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后完成接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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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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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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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移期间发生门诊大病或严重疾病住院,需回上海治疗并提交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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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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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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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异地居住证明(非必需但推荐)、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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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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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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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需在6个月内完成,超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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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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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转移 :外省市户籍员工离职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及公积金提取证明办理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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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通过全国社保信息系统(如“掌上办”APP)线上办理。
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