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费用不由医保报销,而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明确排除在医保报销范围外,用人单位需优先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若未参保则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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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将工伤保险支付列为医保基金拒付情形之一,工伤涉及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均由工伤保险全额覆盖,且报销目录范围通常比医保更广。 -
工伤认定是前提
职工需通过工伤认定程序(提交劳动关系证明、事故经过材料等),经人社部门确认后,方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紧急情况下可先就近急救,但后续需转入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
企业责任不可回避
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由企业承担,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故意拖延认定或拒付的,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
特殊情况处理
- 第三方责任:如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疗费由肇事方承担;若第三方逃逸或无力赔偿,工伤保险可先行垫付并追偿。
- 工伤复发/退休后治疗:旧伤复发或退休后因工伤部位产生的医疗费,仍按原标准报销,不设时限。
提示:工伤与医保是两套独立体系,职工应第一时间要求单位申报工伤,避免误用医保导致后续纠纷。企业依法参保既能保障职工权益,也能分散自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