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六安,社保基数 17700 元的情况下,扣税金额需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确定,主要涉及扣除社保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及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 计算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 养老保险:个人按工资的 8% 缴纳,即 17700×8% = 1416 元。
- 医疗保险:通常为 2% 左右,17700×2% = 354 元。
- 失业保险:约 0.2% 至 1%,这里假设按 0.5% 计算,17700×0.5% = 88.5 元。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承担。
-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总计:1416 + 354 + 88.5 = 1858.5 元。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社保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假设无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 17700 - 5000 - 1858.5 = 10841.5 元。
- 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0841.5 元对应的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10 元。
- 计算应纳税额: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即 10841.5×10% - 210 = 874.15 元。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安徽六安社保基数 17700 元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约为 874.15 元 。实际扣税金额会因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