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院医保报销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关键亮点包括:分级报销比例最高达90%、年度限额4万元(大病保险叠加后更高)、特殊人群(如低保对象)享受起付线减免和报销比例提升。具体政策如下:
-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90%;二级起付线500元,报销75%-80%;三级起付线700-800元,报销60%。省级/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1200元,报销50%-60%。中医院报销比例额外提高10%,特殊病种(如尿毒症)按住院待遇报销。 -
特殊人群优待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等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免起付线,二级及以上报销比例提高5%-10%。城乡特困人员县域内可“先诊疗后付费”,合规费用全额纳入支付。 -
大病保险与年度限额
基本医保年度限额4万元,超限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报销,累计赔付可达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省本级职工医保限额8万元,大病保险再报25万元。 -
转诊与异地就医
符合分级诊疗的转院患者,支付比例不变;自行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20%。备案后异地住院可直接结算,未备案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
单项费用限制
大型检查(超500元)需自付50%后报销;高价耗材(超3000元)按3000元封顶报销。床位费按医疗机构级别限额支付,超支部分自担。
提示:参保人员需注意转诊规范、备案流程及医疗机构等级差异,特殊病种需提前备案以享受专项待遇。建议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简化结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