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特殊病种门诊肺心病的报销比例及限额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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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比例
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属于特殊病种,其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50% ,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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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对比
- 肺结核:同样为特殊病种,限额标准200元/月,基金支付比例50%。
二、费用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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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限额 :200元/月,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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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未明确提及,但可参考普通门诊统筹标准(如天心区800元/年)。
三、申请条件
需满足《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条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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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胸肺疾病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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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门诊统筹备案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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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但起付线为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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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定期咨询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资料,具体以长沙医保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