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上海医保在江苏省内 可以正常使用 ,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一、适用范围
目前上海医保已与江苏的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大丰,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安吉,安徽的马鞍山,河南的洛阳等12个城市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若居住或工作地在此范围内,上海医保可直接用于就医结算。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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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或工作证明
需提供居住证、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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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
入院前或入院后3日内,需通过参保地(上海)或就医地(江苏)的新农合咨询热线完成备案登记。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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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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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就医地医保政策直接结算门诊、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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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主动告知医院自己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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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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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病历、费用明细、住院发票、出院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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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参保地(上海)提交材料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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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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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城市、医疗机构可能存在报销比例差异,需提前咨询两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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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异地就医政策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医保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细则。
五、特殊情况处理
若未及时备案或材料不全,可能影响报销。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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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备案 :出院后尽快补办居住或务工证明并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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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联系就医地医保部门协商分期或补缴流程。
上海医保在江苏使用已实现联网结算,但需注意地区政策差异并规范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