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医疗费用分段执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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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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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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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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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00元低于5000元: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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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低于10000元: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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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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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适用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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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00元低于5000元: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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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低于10000元: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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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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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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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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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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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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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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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5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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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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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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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700元,二级1100元,一级800元(退休人员标准依次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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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下级医院住院报销不收取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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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特困人口、孤儿、低保对象:大病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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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定点医院就医,携带医保卡、身份证、转诊单等材料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宜宾市医保局发布的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