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我国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余额是可以跨年继续使用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账户类型与资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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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账户
记录当年新注入的资金,包括个人缴费和单位划拨部分,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药店购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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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账户
累计历年未使用的余额,可支付自费医疗费用、疫苗接种费、社区签约服务费等。
二、余额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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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结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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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账户剩余资金在年底会自动转入历年账户,并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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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账户余额同样可以跨年使用,无需每年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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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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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门诊/急诊/院前急救、定点药店购药、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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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允许用于预防性疫苗、社区医生签约服务费等特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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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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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转移
- 参保人员离职、退休或转移医保关系时,可办理账户余额转移或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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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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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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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注销户籍等情况下,余额可依法转移或终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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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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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账户有年度支付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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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两年未使用账户,部分地区可能暂停计入新年度资金,建议每年至少使用一次。
医保历年账户余额不会因时间消失,且可灵活用于多种医疗相关支出,参保人员无需担心资金过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