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及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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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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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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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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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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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即分别为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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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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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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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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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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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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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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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5000元/年。
三、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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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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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500元、8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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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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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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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如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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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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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携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材料,按医院等级对应的报销比例申请报销。
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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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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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通用政策及搜索结果中的相关说明,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