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种重大疾病
四川农村医保大病保障范围主要包括20种重大疾病,具体涵盖以下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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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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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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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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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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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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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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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药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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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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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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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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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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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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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道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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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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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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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甲状腺功能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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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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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梗死(脑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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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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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肠癌
补充说明: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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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患者自费超过起付线后,报销比例不低于50%,最高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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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可实现门诊及住院费用的多重报销。
- 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衔接
- 大病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衔接,确保连续医疗保障。
- 救助标准
- 对于自费部分超过规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医疗救助获得额外补贴,具体比例和封顶线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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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当地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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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医保报销流程,自费部分达到起付线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3年至今的医保政策调整,具体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