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海北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无需垫付全额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长期备案人员)或略有下调(临时外出未转诊人员),门诊和住院费用均支持跨省直接结算,急诊抢救可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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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条件
备案后需选择就医地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门诊费用(含普通门诊和5种慢特病)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
报销比例
- 长期备案人员(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与海北本地一致,例如普通门诊报销60%,住院按医疗机构等级报销70%-90%。
- 临时外出人员:非急诊且未转诊的,支付比例下浮10%;急诊抢救或已转诊的按原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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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流程
- 直接结算:出院或就诊时出示医保码/社保卡,仅支付自费部分。
- 零星报销(如未直接结算):需提供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回海北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款项汇至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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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急诊未备案:入院3个工作日内补备案即可正常报销。
- 备案变更:长期备案生效6个月内不可变更;临时备案有效期6个月(癌症等重症为1年)。
及时备案、选择定点机构、保留票据是顺利报销的关键。若结算失败,可联系就医地医保部门或国家医保服务热线(12393)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