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青海海东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就医地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含门诊慢特病)及药店购药费用,无需垫资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一、备案成功后的报销范围
直接结算范围:
- 住院费用。
- 普通门诊及门诊慢特病费用。
- 药店购药费用。
执行政策:
- 就医地医保目录。
- 参保地医保政策。
统一报销比例:
- 跨省转诊住院费用不再下浮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省内外均可无差别享受医保待遇。
二、直接结算流程
定点医药机构选择:
- 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和药店。
结算方式:
-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无需垫资。
特殊说明:
- 若未及时办理备案,可在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三、注意事项
备案有效期:
- 长期备案一般有效期为一年,临时备案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效期限。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涉及特殊病种或特殊费用,需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信息查询:
-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青海医保App查询备案状态和结算记录。
总结
青海海东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享受高效便捷的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垫资即可完成报销。政策不断优化,统一报销比例,简化备案流程,极大提升了群众就医的便利性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