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重新参保
将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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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职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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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社保局业务分厅办理停保手续。
二、参加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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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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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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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到居住社区社保处办理参保缴费,可选择刷卡或持缴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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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部分地区支持通过当地医保公众号(如“湘医保”)或政府网银办理,但需注意审核时间可能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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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移接续手续(部分地区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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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携带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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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对
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后,会转移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入地社保机构完成接续并通知本人。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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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停保期间将冻结,暂停使用。若重新参保后需继续使用原账户,需等待职工医保恢复缴费后,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则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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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通常每年集中缴费期缴纳费用(如11月30日前),需按时缴费以保持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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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通过以上步骤,职工医保资金将随居民医保账户重新启用,享受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