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中山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怎么报销?
在广东中山,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报销方式主要分为两种:直接联网结算和手工报销。
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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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
- 已办理有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已上线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和门诊的,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进行入院登记,出院时或结算时凭本人医疗保障凭证直接联网结算。
- 已办理有效异地就医备案或有效转院手续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按市内同级医院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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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参保人在登记备案时选定1家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点,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费用,根据参保险种的不同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
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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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联网结算的情况:
- 未能联网结算的异地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一年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或各镇街医保职能部门窗口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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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基本材料:
- 《中山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
- 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 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参保人有效的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 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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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
- 因急诊、抢救等在异地发生医疗费用的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按本市同等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不能联网结算的则带相关资料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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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未办理备案到异地就诊:
- 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发生医保费用的80%按规定予以报销。除急诊抢救外,参保人在非选定的备案就医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通过以上方式,广东中山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报销方式,确保医疗费用得到及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