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萍乡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通过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两种方式实现医疗费用报销,关键亮点包括: 线上备案即时生效、跨省住院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门诊慢特病纳入直接结算,且备案后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长期居住人员可双向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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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 持卡/码就医:在备案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出院时自动结算,无需垫付。跨省住院按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比例(如萍乡城乡居民三级医院报50%),省内异地则与参保地待遇一致。
- 覆盖范围: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及高血压等门诊慢特病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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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适用情形
- 若因系统故障或未开通联网结算,需先自费垫付,1年内凭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回萍乡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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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规则
- 跨省临时外出:备案后先行自付10%,再按60%报销;未备案则自付20%。
- 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满6个月可双向报销,江西省内就医自付10%,报销比例同参保地(如职工医保三级医院报85%)。
提示:提前通过“江西智慧医保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完成备案,并确认就医机构已开通异地结算功能,可最大限度减少垫付和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