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取消药品加成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凭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只需结清个人负担费用。普通门诊发生的合格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8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当年各档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的60%。
住院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合格医疗费用,依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是否本地就医、是否转诊转院急救、是否备案等情况,高档次报销比例35%-85%,低档次报销比例30%-80%。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乐至县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