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医保门诊报销新规主要包括门诊共济保障、门诊慢特病保障及城乡居民医保调整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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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吉林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备案后,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纳入联网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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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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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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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与统筹区住院统筹基金倾斜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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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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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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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含高血压、糖尿病等19种慢性病,以及结核病、艾滋病等48种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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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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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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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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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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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级别 :在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一级医院报销50%,二级及以上按各统筹区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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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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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长春市500元,其他地区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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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与特殊疾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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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 :19种病种,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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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 :48种病种,报销比例按同等级别住院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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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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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城市、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类型(在职/退休)存在差异,例如长春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而其他地区多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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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医疗费用单据、诊断证明、药品明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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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部分城市(如吉林市)通过调整病种、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等措施,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省统一规定与地方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地及参保类型,结合医保目录和年度限额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