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分段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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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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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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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 :在职职工报销92%,退休人员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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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元以上 :在职职工报销95%,退休人员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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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在职职工10%-5%,退休人员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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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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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群体,住院报销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统一基础上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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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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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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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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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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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用药 :报销比例70%,单次用药量放宽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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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门诊统筹限额为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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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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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元(一级)、500元(二级)、1000元(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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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85%、二级75%、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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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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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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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门诊慢特病患者报销比例85%-90%,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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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市、跨省起付线降至1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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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奖励 :连续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5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