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门诊、住院两大类待遇,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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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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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签约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的门诊就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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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等7种病种,按乙类药品先行支付5%后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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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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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如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等55种病种,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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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除肺结核(耐多药)、大骨节病等4种病种外,其余病种报销比例为65%,肺结核等4种病种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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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病种范围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等7种病种,个人自付5%后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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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
- 病种范围 :高血压、糖尿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统一报销60%,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0元/人。
二、住院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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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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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无统一起付线,按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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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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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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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可享1.5-2个月津贴,以产前12个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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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 :顺产2400元、难产4000元、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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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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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紧急抢救 :因门诊急救转入住院的费用可报销,非定点医疗机构按等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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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药品 :个人自付5%后报销6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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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需定期复审认定,连续通过则长期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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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需符合政策规定的适应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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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自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