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舟山,若社保缴费基数为6200元且无其他扣除项,个人所得税约为165元。具体金额需结合社保公积金实际缴纳比例计算,但核心计算逻辑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起征点(5000元)-社保公积金,再按3%-45%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关键计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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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与应纳税所得额
当前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假设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为0,应纳税所得额为6200-5000=1200元,适用3%税率,个税为36元。若社保公积金按常见比例(如养老8%+医疗2%+失业0.5%)计算,扣除约651元后,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低于起征点,无需缴税。 -
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若应纳税所得额在3000元内(如1200元),税率为3%;超过3000元至12000元部分税率为10%。例如,6200元扣除社保后剩余5000元,则5000-5000=0元,无需缴税。 -
实际案例参考
若仅扣除社保(如养老8%+医疗2%),6200元扣除620元后为5580元,应纳税所得额580元(5580-5000),个税为580×3%=17.4元。
总结
舟山社保基数6200元的个税需根据实际社保公积金扣除额计算,可能为0元至36元不等。建议通过个税计算器或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精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