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金华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根据金华市社保政策规定,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5280元/月(即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3060元/月(即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5100元/月超出了金华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不符合当地政策要求。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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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金华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5280元/月 (2024年数据),超过该数值的部分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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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下限为 3060元/月 (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低于该数值的按306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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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险种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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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11128.26元/月 (300%标准),下限为 2967.54元/月 (8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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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11128.26元/月 ,下限为 2225.65元/月 (6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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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数据均依据浙江省及金华市最新社保政策文件,与杭州等城市存在差异。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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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工资为15100元,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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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协商调整工资至1528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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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公积金)补充社保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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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策调整,未来若基数上限提高可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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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金华市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