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病种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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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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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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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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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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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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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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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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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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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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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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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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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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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按住院标准执行,即一级95%、二级85%、三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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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三、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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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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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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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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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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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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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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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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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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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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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起付线0元,报销比例一级60%、二级50%、三级70%,用药封顶线分别为400元/年、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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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5类人群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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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额叠加 :普通门诊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的起付线可累计计算
以上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进一步调整了报销标准,例如60岁以上参保人员年度报销标准提高至700元。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关注年度缴费标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