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和通知,当前医保领域的核心规定如下:
一、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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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管理框架
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明确将医疗、药学、护理、技术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医保结算审核人员纳入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现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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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式记分”机制
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量化记分管理,自然年度内累计记分达12分的,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3年内禁止重新登记备案。记分依据包括欺诈骗保、重复治疗、违规操作等行为,严重违规将直接终止医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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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档信用体系
为每位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建立终身唯一的医保诚信档案,记录诚信行为,作为医保支付和职业发展的依据。
二、按病种付费改革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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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大
截至2025年4月,全国393个统筹地区中,按病组付费覆盖191个、按病种分值付费覆盖200个,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统筹区占比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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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化与统一标准
2025年1月发布的《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对原有试行版进行了优化,完善了分组方案和工作机制,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三、医保影像云索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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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数据共享机制
国家医保局启动医保影像云索引上传试点工作,通过统一编制规范,将影像数据与“医保影像云索引”上传至地方数据共享中心,实现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价格减收。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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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2025年3月更新至3159种药品,涵盖临床各领域,通过谈判机制降低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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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规行为 :包括医保卡套用、重复治疗、药品虚开等,违规费用将不予结算。
以上规定体现了医保局从机构监管向个人管理的转变,通过技术手段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和公平性。医疗机构及人员需严格遵循新规,以保障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