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医疗保险年限满 男30年、女25年 才能退休并享受医保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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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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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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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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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二、退休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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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女性工人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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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退休年龄为60周岁。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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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起,长沙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标准统一调整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省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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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单位将每月支付15元大病救助费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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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可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无需延长缴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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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就业的个人,其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长沙市人社局及社保部门的最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