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宁波,若社保缴费基数为21800元,医保卡每月返还金额根据年龄分段计算:35周岁以下按基数的3%(654元),35-45周岁按3.2%(697.6元),45周岁以上至退休按4%(872元)。退休人员则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均工资的4.2%-4.8%返还,具体金额需结合年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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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返还规则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按缴费基数和年龄比例返还。例如,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每月返还比例为4%,即21800×4%=872元。退休人员返还比例与社平工资挂钩,70周岁以下为4.2%,70周岁以上为4.8%,金额随年度调整。 -
缴费基数与比例
宁波社保基数21800元属于较高档位,医保缴费比例为个人2%(436元)+单位8.5%(1853元)。其中,个人缴纳的2%全部进入医保卡,单位缴纳部分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如上述年龄分段规则)。 -
资金用途与限制
返还金额可用于支付门诊、购药及住院自付费用。当年账户余额优先使用,用完后需自付“起付段”费用(如在职职工900元),超出门诊部分按比例报销。 -
注意事项
实际返还金额可能因政策微调或年度社平工资变化而浮动。建议通过“浙里办”APP或宁波人社局官网查询实时数据,确保信息准确。
提示:医保返还政策旨在减轻医疗负担,合理规划使用账户资金可最大化保障权益。如需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以避免报销比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