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宁波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若缴费基数为21,700元,社保扣除金额如下(以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为例):
一、社保缴费比例(2023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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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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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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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金额:21,700元 × 8% = 1,7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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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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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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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金额:21,700元 × 2% = 4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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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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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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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金额:21,700元 × 0.5% = 10.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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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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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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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金额:21,700元 × 0.2% = 43.4元 (两者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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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个人月缴社保费用 :1,736元 + 434元 + 10.85元 + 43.4元 = 2,224.25元 (四舍五入后约2,224元)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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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宁波市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需以官方发布的最新表为准。2024年调整后,2025年缴费基数可能再次调整,建议关注宁波市社保网或相关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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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
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16%-20%(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但个人缴费部分仅包含上述比例,单位缴费部分不计入个人月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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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扣除项
若存在个人账户储存额、滞纳金等扣除项,实际到手金额可能略有减少,但当前搜索结果未提及此类项目。
以上计算基于2023年数据,若需2025年最新缴费金额,请以官方发布的2025年缴费基数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