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社保基数67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需根据实际工资、专项扣除及附加扣除综合计算。若仅按6700元基数缴纳社保,个人部分每月扣除约536元(养老保险8%)+134元(医疗保险2%)+33.5元(失业保险0.5%),合计约703.5元;若工资为8000元且无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5000-703.5=2296.5元,对应税率3%,个税约68.9元。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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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扣除计算
- 养老保险:6700×8%=536元
- 医疗保险:6700×2%=134元
- 失业保险:6700×0.5%=33.5元
- 合计:703.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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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与税率
- 起征点为5000元,超额部分按3%-45%累进税率计算。
- 若工资8000元,扣除社保后应纳税所得额2296.5元,适用3%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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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工资估算
- 工资8000元时:8000-703.5(社保)-68.9(个税)≈7227.6元
- 工资6700元时:6700-703.5=5996.5元(未达个税起征点)。
总结:社保基数6700元时,个税金额与工资水平、附加扣除直接相关,建议通过个税计算器或咨询单位财务获取精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