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宿迁市社保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且存在上下限标准。若缴费基数为16100元,需结合政策规定计算个人缴费金额。
一、缴费基数范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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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根据2023年数据,宿迁市企业职工社保月缴费工资上限为 19335元 ,下限为 33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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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判断
由于16100元处于上限(19335元)与下限(3368元)之间,但未达到上限,因此需按 实际缴费基数16100元 计算社保费用。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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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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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7%,个人2%,另加5元大病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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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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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2%~1.9%(部分县区执行阶段性下调50%政策,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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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1%(已并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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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各162元(2023年数据)
三、个人缴费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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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个人缴纳:16100元 × 8% = 12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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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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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16100元 × 2% = 32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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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大病医疗补助5元,总金额为 32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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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个人缴纳:16100元 × 0.5% = 8.0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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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 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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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 个人缴纳:16100元 × 1% = 16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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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个人总缴费:1288元(养老) + 327元(医保) + 8.05元(失业) + 161元(公积金) = 1784.05元/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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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代扣代缴,需以实际申报基数为准,个人不可自行调整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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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但需以社保局规定为准
以上计算基于2023年政策,若需确认2024年最新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